LGBT+權利「更進一步」
香港,2020年3月12日:政府政策規定,同性伴侶即使合法結婚,仍無權申請公屋。該政府政策被提出司法覆核,高等法院近日就司法覆核頒下重大裁決,布高江律師行合夥人黃惠賢律師對此表示歡迎。
案中,周家明法官裁定,房屋委員會未能提出給予同性伴侶不同待遇的理據。性小眾人士長久以來在法庭爭取平權,此案為連串觸目勝訴案件的最新一宗。
黃律師表示:「此裁決使LGBT+社群在平權路上更進一步。現時,西方國家已立法支持社會包容與多元文化,香港當局於承認性小眾權利方面遠遠落後。此最新裁決再次證明,港府須加快改革步伐。」
本港永久居民Nick Infinger與丈夫申請公屋單位,遭房委會認為不合資格,因而提出司法覆核,周家明法官受理申請。法官宣判,房委會政策違反《基本法》第二十五條和《人權法案》第二十二條,屬違法、違憲,下令該夫婦的申請發還重審。據庭上陳詞,兩人已於2018年在加拿大結婚。
目前,香港《婚姻條例》將婚姻界定為一男一女的婚姻,不容他人介入。本港不承認同性婚姻,但要求政府檢討政策的呼聲日漸加強。
英國公民QT(庭上稱謂)曾提出訴訟,案件備受矚目,終審法院於2018年裁定,當局應准許屬民事結合、同性配偶的伴侶為對方申領受養人簽證。
此外,入境事務主任梁鎮罡曾提出訴訟,要求當局向其同性丈夫批出公務員配偶福利,終審法院去年裁定梁勝訴,政府再度敗退。兩人早已於2014年在新西蘭結婚。
黃律師補充:「我們應記得,平等機會委員會去年夏季發表報告,指出香港法例有近百處對同性婚姻、LGBT+伴侶設不同待遇。雖然此高等法院裁決令人鼓舞,但香港仍須急起直追。本行將協助LGBT+社群追求平權,消除歧視。」
過去兩年,布高江律師行均冠名贊助國際不再恐同日(IDAHOT)在本港舉行。
於支持LGBT+權利方面,香港落後於西方國家。